第1号 补遗书
各申请人:
根据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商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西商洛商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(项目专用本)》(以下简称“资审文件”)规定,现就资审文件有关内容补遗如下:
一、资审文件第 12 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(附录5)中,对项目经理“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,且注册单位须为申请人”的要求不作为本次资格预审最低审查条件,资审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从此规定,项目经理其他要求不变。
二、补遗书电子版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商分公司网站(http:// www.xsfgs.net/)上发布,请各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后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。根据资审文件规定,未将补遗书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,初步审查将视为不通过。
三、请各申请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(以发出时间为准)内,将确认函发送至招标人传真029-83325661 。
2015年2月2日
今收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商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西商洛商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第1号补遗书(共 1 页),字迹清晰可辨。
申请人: (公章)
年 月 日